財經中心/師瑞德報導
▲不要放水!黃國昌怒吼:貪官不應享有「爽牢」(圖/)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政治獻金案,今天以涉嫌收賄、圖利、侵占、背信等罪起訴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總計求處28年6月徒刑。北檢指控,柯文哲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收受千萬賄賂,且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
此案中,黃國昌的反應,更是讓人關注。不由得讓人想起林益世涉嫌收賄6300萬元的貪污案,歷經多次審判,最終因採用「法定職權說」,在更一審中輕判4年10個月。對此,當年的黃國昌表示強烈不滿,指責司法系統在適用不同學說上的混亂,形同讓貪官有機可乘。
黃國昌指出,早在2017年,最高法院曾對「法定職權說」與「實質影響力說」進行討論,但最終未能形成統一見解,導致法官在判決時依舊各自為政。他批評,這種做法不僅讓司法公信力受損,更可能成為貪污犯逃避重罰的溫床。
針對林益世母親沈若蘭燒美元、藏現金於池塘的行為,黃國昌痛斥其荒唐作為,並質疑特偵組未能徹底查清所有贓款來源是否還涉及其他官商利益交換。他呼籲司法院應加強司法系統內部管理,徹查是否存在政治力介入或審判不公的情況。
早在林益世申請進入外役監時,黃國昌就曾嚴厲批評,認為這是貪污政客利用制度漏洞逃避刑罰的方式。他指出,外役監環境相對寬鬆,且具縮短刑期的效果,許多高官貪污犯因此受益。他強調,時代力量已多次提案修法,要求貪污犯必須繳回非法所得,並限制其縮刑權利。
黃國昌以「權貴果然不一樣」來諷刺現行制度,痛批司法系統對貪污犯過於寬鬆。他表示,司法改革是現階段最迫切的任務,必須堵住「法定職權說」與外役監制度的漏洞,才能真正打擊貪腐,恢復國人對司法的信任。
當年還在時代力量的黃國昌強調,司法問題的解決不應再拖延,尤其針對林益世案暴露出的漏洞。他呼籲立法院儘速排審相關修法提案,包括《貪污治罪條例》與《外役監條例》修正案,從制度上杜絕貪官脫罪的可能性,為台灣帶來真正的司法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