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 Eats吃熊貓恐壟斷市場!學者:應參考「錢櫃案」做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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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翊綺/台北報導

台灣科技法學會、陽明交大科法學院金融監理與公司治理研究中心25日共同舉辦「數位浪潮下的併購與公平法:最新趨勢與案例」座談會,大談Uber Eats、foodpanda兩大外送平台合併案

▲台灣科技法學會、陽明交大科法學院金融監理與公司治理研究中心25日共同舉辦「數位浪潮下的併購與公平法:最新趨勢與案例」座談會,大談Uber Eats、foodpanda兩大外送平台合併案。

Uber Eats、foodpanda兩大外送平台合併案,近期掀起廣泛關注,台灣科技法學會、陽明交大科法學院金融監理與公司治理研究中心25日共同舉辦「數位浪潮下的併購與公平法:最新趨勢與案例」座談會,專家們對於這場「吳柏毅吃熊貓」外送市場大地震直言,這類合併可能帶來壟斷市場的風險,同時對勞動者權益和市場公平競爭構成威脅,建議主管機關可參考錢櫃併好樂迪的案例來判斷。

Uber Eats於今年5月震撼宣布,將以新台幣約308億元,向德國企業Delivery Hero收購foodpanda在台業務,雙雄合併後,在台市占率將高達8成,儘管業者對外喊話,合併後可以做大經濟規模,有機會以各種優惠滿足民眾需求,但仍遭到外界質疑,未來可能會導致市場壟斷和獨占行為。

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特聘教授林志潔在座談會中表示,「雖然壟斷不一定都是負面的,但如果壟斷導致創新停滯、消費者和勞動者權益受損,以及市場競爭無法進行,那麼這樣的行為需要受到監管和限制」。

林志潔表示,在公平會審查的過程當中,最重要的就是界定市場範圍,建議主管機關可以參考錢櫃併好樂迪的案例。「當我們想到KTV市場時,通常會聯想到錢櫃、好樂迪兩大業者;同樣地,談到外送平台時,我們也會立刻想到Uber Eats和foodpanda,儘管外送平台和KTV屬於不同的產業,兩者之間仍有很高的相似性」。

她進一步解釋,雖然消費者可以直接打電話到餐廳訂餐,但外送平台的特殊性在於它能同時滿足在同一時間訂購多家餐廳餐點的需求,這種功能並非單一餐廳可以提供,這種特性與KTV市場有相似之處,因此建議公平會在評估此合併案時,應該參考過去的案例來進行判斷。

謙眾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周宇修則表示,數位平台從單邊市場(如傳統零售)發展到多邊市場(如外送平台),這種結構使得平台能夠同時連接消費者和服務提供者,形成雙邊市場。在這種環境下,平台可以掌握大量市場數據和用戶行為資訊,能夠利用這些資源壓制競爭者並鞏固自己的市場地位;此外,數位平台也經常利用低價利誘策略來吸引消費者,例如提供大幅折扣或優惠,這些策略可能讓其他競爭者難以在市場上生存。 

周宇修說,像Uber Eats和Foodpanda的合併案,有關單位應密切關注其對市場競爭和消費者利益的影響,並根據反壟斷法的相關規定進行審查,以確保市場的公平和競爭力。

台灣併購與私募股權協會副理事長駱秉寬也提到,近年來,美國和歐盟都加強了對科技巨頭的反壟斷調查和行動,像美國司法部和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對Amazon、Google等公司提起了多起反壟斷訴訟,指控它們利用市場優勢壓制競爭和操縱市場;歐盟執委會則針對Meta和Apple等公司的壟斷行為開出高額罰款,顯示出其對數位平台壟斷行為的嚴厲立場。由觀察前述美國反壟斷法的執法趨勢,可以讓我國主管機關參考,其面對Uber Eats和foodpanda的合併案,更應審慎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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