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節連六日休3天!勞工出勤別忘加班費 試算這天上班拿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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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心/施郁韻報導

「端午節」為國定假日,雇主應給予勞工休假,當日工資照給。(圖/資料照)

▲「端午節」為國定假日,雇主應給予勞工休假,當日工資照給。(圖/資料照)

「端午節」6月10日為國定假日,端午連假自6月8日至10日,週休二日的上班族將可連放3天假,而端午連假期間有上班需求的民眾,工資又該如何計算,《三立新聞網》帶您快速看懂。

「端午節」為國定假日,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雇主應給予勞工休假,當日工資照給;雇主如徵得勞工同意在端午節當天出勤,工資應依法加倍發給。至於端午節如適逢勞工例假或休息日,應於其他工作日補假。

勞動部說明,今年端午節為週一,勞雇雙方如約定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的出勤模式,今年會形成3天連假。假設月薪為36000元的勞工(以36000元÷30日÷8小時,推算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150元)出勤8小時,其各日出勤工資給付規定如下:

一、6月8日(週六):性質為休息日,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有關休息日出勤加給之規定計給加班費,試算如下:150元×1⅓×2小時+150元×1⅔×6小時=1900元

二、6月9日(週日):性質為例假,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得使勞工於例假出勤工作。至雇主如係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依《勞動基準法》第40條規定,使勞工於例假出勤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應於事後補假休息,試算如下:150元×8小時=1200元

三、6月10日(週一):性質為休假日,依《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休假日出勤加倍發給工資,試算如下:150元×8小時=1200元 

勞動部強調,端午節連假期間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雇主如有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或勞動部1955專線提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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