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議會仿效推「藐視議會罪」 徐榛蔚拒簽稱「尊重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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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鴻典/綜合報導

立法院會28日續審國會改革法案,最後三讀修正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被質詢人若有藐視國會行為,可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花蓮縣議會無黨籍聯盟仿效推動「藐視議會罪」,總召楊華美拿支持「藐視議會罪」簽署看板,請花蓮縣長徐榛蔚簽名,徐稱「尊重議會」並未簽署。

楊華美表示,國會要改革,花蓮當然要跟上。(圖/翻攝自楊華美 花蓮縣議員粉專)

▲楊華美表示,國會要改革,花蓮當然要跟上。(圖/翻攝自楊華美 花蓮縣議員粉專)

國會要改革,花蓮當然要跟上!楊華美表示,28日一早,她與花蓮縣議會無黨政團的議員一起召開記者會,指出全國熱烈討論國會要改革的狀況,花蓮縣政府實質上也有諸多需要改革的部份,非常需要一起被重視!

縣府官員備詢,不得「應出席而未出席、反質詢、說謊、拒絕提供資料、隱匿資訊」。楊華美說,這些是國會改革中的重要訴求,卻也是花蓮縣議員經常得面對的縣府常態。

楊華美表示,她也邀請徐榛蔚縣長簽署改革同意書,遭到徐縣長婉拒,僅稱「尊重議會」。

楊華美拿支持「藐視議會罪」簽署看板,請花蓮縣長徐榛蔚簽名,徐稱「尊重議會」並未簽署。(圖/翻攝自楊華美 花蓮縣議員粉專)

▼▲楊華美拿支持「藐視議會罪」簽署看板,請花蓮縣長徐榛蔚簽名,徐稱「尊重議會」並未簽署。(圖/翻攝自楊華美 花蓮縣議員粉專)

楊華美拿支持「藐視議會罪」簽署看板,請花蓮縣長徐榛蔚簽名,徐稱「尊重議會」並未簽署。(圖/翻攝自楊華美 花蓮縣議員粉專)

沒有關係,她29日還有第二輪質詢,一樣會將這個同意書帶著,希望在經過一天的縝密思考,徐榛蔚縣長能展現出花蓮縣政府的態度。

楊華美也說,要邀請有空的花蓮公民一起前來花蓮縣議會旁聽,我們一同來等待、盼望徐縣長所帶領的花蓮縣政府給出他們的態度,是否也像支持國會改革一樣,支持地方議會也需要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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