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吵死了!調處專家列居家17類「惡鄰噪音」 吳翃毅:12類沒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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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吳翃毅表示,多數鄰居間的噪音糾紛,通常調處也難以解決,只能訴諸司法判決。(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吳翃毅表示,多數鄰居間的噪音糾紛,通常調處也難以解決,只能訴諸司法判決。(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隋棠與鄰居的噪音糾紛引起社會關注,住宅消保會創會理事長吳翃毅接受《三立新聞網》訪問表示,「經常造成鄰居糾紛的噪音來源,粗估約有17種,想要解決,其實必須端看自己與鄰居的智慧,如果製造噪音方不願全力改善,就只能訴諸法律等待司法判決了!」

吳翃毅表示,不少在噪音糾紛發生時,都會執著在敲擊音上,例如小孩碰碰跳跳,家長就以為加裝隔墊就沒事,事實上,敲擊音會轉為傳導音,也就是說,自家加裝隔墊後,確實在自己家裡聽不太到蹦蹦跳跳造成的聲音了,但樓下還是會因傳導音而遭受困擾。

他進一步說明,建物室內經由「磨擦、撞擊固體、藉由音波」的聲音會藉由建築物的樓板傳導至樑柱等剛性結構至牆體,再傳導至樓下層,這樣的共震噪音傳導範圍,能傳導上、下1~5層樓,是現代快速緊張社會中的隱形殺手。

吳翃毅說,長久處於噪音干擾中,容易導致人心浮氣躁、影響睡眠、影響學習力、造成焦慮、工作效率低落、厭惡、生氣、心理作用、腦神經衰弱等。

他指出,常見糾紛一共有以下17類,包括「小孩蹦蹦跳跳、樂器、洗衣機、烘衣機、空調、家庭音響、在居室內打球、打麻將、唱歌、養寵物、在家DIY鋸木板或釘鐵釘、在家作小型工機具噪音、電梯、水垂現象、裝潢過程、臨近的工廠或建築工地、挾怨報復故意製造聲響。」

17類噪音糾紛中,一共有12類完全是鄰居素質問題,包括「小孩蹦蹦跳跳、樂器聲、洗衣機、烘衣機、空調、家庭音響、室內打球、打麻將、唱歌、養寵物、在家DIY鋸木板或釘鐵釘、在家作小型工機具噪音。」基本上,如果溝通數次無果,大致上就沒救了!

他表示,一般來說,投訴管道有三個單位,一、環保局,二、警察局,三、公寓大廈管理單位。

一、環保局

環保局可依噪音管制法開罰,但特別留意,必須是人為或機械噪音才有辦法處理,此外,持續性噪音環保局才有辦法協助檢測,當場開罰,若是不定期噪音、聲響,就必須自行錄影、錄音蒐證,蒐證時必須特別留意時間,且必須能證明是某鄰居發出。

二、警察局

警察局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開罰,但通常必須2戶以上鄰居檢舉方能成立,又或者警察到場時,直接就看到製造噪音的鄰居尚未停止。

三、公寓大廈管理單位

新北市是工務局、台北市是建管處,各縣市不同,其實要投訴到管理單位前,起初可以先告知管委會,請管委會告知,請求改善,若無效,再往相關單位檢舉,至於檢舉效果,端看縣市府效率與是否願意承擔了,部分縣市府裝傻推諉的情況也是屢見不鮮。

吳翃毅說明,鄰居如果久勸不聽,通常調處時只會出現三種情況,一、根本不到,二、也不會給予好臉色,甚至當場大吵,三、直接「裝傻」。整體來說,調處成功率極低。

他表示,嚴格來說,通常會鬧到調處的糾紛,大多是三個責管單位都無法處理或者撇責。若是相關單位撇責,建議可自行進行蒐證,再行檢舉,責管單位若仍無行動,就同步給予媒體與政風處,告發該單位及承辦人員。

不過,如果是真的「無法處理」,通常蒐證也相當困難,因為即使在自己家中錄到噪音聲響,有時候難以證實是從何而來,這種情況,往往法官也難以判斷,倘若真的是這樣,就只能進行道德勸說,所以「千金買房、萬金買鄰」,遇到一個沒水準的鄰居,就真的是沒完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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