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台中市長盧秀燕昨(2)日在市議會答詢時震怒,指國小老師與學生衝突報警是「不適任老師」,事後臉書粉專遭灌爆,她今(3)天對此公開向老師致歉,坦承自己太快下結論。事件引發廣泛討論,林智群律師晚間寫下相關法律分析,他直言,都和解了,還事後進行追殺,代表學生跟家長在6月時向老師道歉,根本是道歉假的,只是要讓學生避免被追究法律責任而已。
▲台中市長盧秀燕2日在市議會答詢時指國小老師與學生衝突報警是「不適任老師」,事後臉書粉專遭灌爆。(圖/翻攝自盧秀燕臉書)
林智群律師寫下台中小朋友攻擊老師事件的法律分析如下:
1.六年級學生如果還不滿12歲,不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不能用刑法,警察到底是用什麼身份要求兒童到警察局做筆錄?
2.警察做法有問題,不代表老師被攻擊還不能報案,老師對學生都沒懲戒權了,被學生打,還不能報案?憲法第16條有說老師沒訴訟權嗎?
3.未滿12歲,不能告刑事,但可以告民事,要求父母負連帶賠償責任。
4.學生攻擊老師的事情發生在3月,6月學生向老師道歉,雙方和解,結果家長7月去檢舉老師不當管教,是哪招?都和解了,還事後進行追殺,代表學生跟家長在6月時向老師道歉,根本是道歉假的,只是要讓學生避免被追究法律責任而已。
教育部反霸凌投訴專線:1953
「iWIN網路防護機構」網安專線(02)2577-5118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18:00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
拒絕暴力,請撥打1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