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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件了!金管會證實收到「新新併」遞件申請合併 原則2個月內審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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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育道/台北報導

金管會證實,今 (3) 日收到台新金 (2887-TW) 與新光金 (2888-TW) 合併案的送件申請(圖/李育道攝影)

▲金管會證實,今 (3) 日收到台新金 (2887-TW) 與新光金 (2888-TW) 合併案的送件申請(圖/李育道攝影)

金管會證實,今 (3) 日收到台新金 (2887-TW) 與新光金 (2888-TW) 合併案的送件申請,銀行局副局長侯立洋表示,後續會依照相關程序來盡速審查,如果需要補件會盡速通知兩家金融機構;侯立洋透露,先前與業者溝通順暢,主管機關也有提出相關要求及說明,會再去確認是否符合。

金控機構如欲合併,必須由兩家一起送件向主管機關申請合併的許可。侯立洋今在例會上表示,今天已經收到台新、新光兩家金控遞件申請的資料,會依照相關程序來審查,若後續沒有補件,依照行政程序是兩個月審查期間,但這兩個月是原則,會檢視文件是否齊全或完備。至於員工安置計畫,侯立洋說,會檢視是否有與工會協商和勞資協議紀錄,及計畫內容是否有取得共識。

侯立洋也透露與台新、新光溝通很順暢,業者若有需要討論,雙方都會進行討論。相關的文件部分,也會提出相關要求或說明,對方就會依照相關的說明來去提供資料,最後是否有送出符合所需的資料,會檢視之後再去確認。

此外,由於新新併早在9月送件公平會審查,外界關切,金管會與公平會審議結果先後出爐是否會相互受到影響?侯立洋說,與公平會是採不同的法律,「沒有什麼先後的問題」,不管誰先誰後准駁,台新、新光都要依照程序取得同意才可以進行合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