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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罰400億? 能源署斥羅智強胡說 綠電供給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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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心/廖珪如報導


▲允能風場完工一波三折,被指量身放水,能源署澄清。(圖/翻攝自達德集團網站)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今(17)日在立法院召開「圖利風電四百億,全民損失無人扛」記者會,直指經濟部放水允能西式股權,任風電公司違法爛紀還替其埋單。經濟部能源署強調,允能風場因疫情導致工程延宕有破產之虞,為避免變成「爛尾樓」才釋出解套方案,經濟部也以沒收該風場3.5億元保證金。

自從2021年以來,雲林允能風場屢屢違反經濟部規定的消息不時傳出,包括媒體報導2019年,允能與毫無離岸風電經驗的馬來西亞海事工程商Sapura Energy簽約,2021年安裝單樁式水下基礎發生滑樁意外,整支單樁基礎滑入海床,導致部分暫停施工,引發允能專案出現危機,且財務出現破口,不得不向經濟部申請引進法國道達爾集團(Total)為新股東,釋出23%股份。此舉打破經濟部所設定,發起股東不得低於50%持股的原則,在風場完工前成功二度釋股,一度引起業界議論。

2022年4月,允能又與阿布達比石油建設公司(National Petroleum Construction Company,NPCC)簽下DLS4200重型吊裝船的租約,再度打破業界慣例,與挪威離岸風電水下承包商Havfram簽署水下基礎安裝人員服務合約,產生人、船不同包工程的奇特現象。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今(17)日忽然在允能風場順利完工時召開記者會,痛批允能違規事由依照風電界規則計算,應該裁罰400億元,然而經濟部卻只沒收3.5億元,非常不合理。

經濟部能源署對此澄清,允能釋股是為使風場順利完工才同意,也經過審查會嚴格審查,並召開諮詢會議聽取各方意見,至於允能違反不再釋股承諾,已於2023年開罰3.5億元,而會議紀錄中也根本沒有400億罰款。

能源署強調,風場順利完工發電是最重要的政策目標,允能風場因疫情導致工程延宕、成本上升而有破產之虞。但允能風場已開始建置、安裝多座風機,為避免變成「爛尾樓」,考量疫情、通膨及破產都不是簽約時所能預見,故在防範套利、沒有圖利的前提下,依據股權變動屬於行政契約規範需協商的重大事項,由原遴選委員所組成的委員會審查,確認有助風場完工始同意變更,沒有逾越行政契約。

沒有少罰400億的問題,能源署說明,允能風場原股東德商達德集團(wpd)於2021年釋股予法商道達爾(Total)時,即以上述3.5億元保證金承諾不再釋出剩餘股份,惟達德集團於2022年因商業考量,將全球的離岸風電事業全數轉售美商全球基礎建設基金(GIP),允能風場並非個案,但仍違反不再釋股承諾,3.5億元保證金已於2023年沒收。

能源署重申,股權轉移都需經原遴選委員會審查,新加入的美商、日商、歐商均有國際投資實績,並要求履約能力應優於過去才予以同意,目前已完成全數80座風力機建置,預計每年可提供24億度綠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