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東亮遭指涉新光金董事會 台新金控:並非事實 勿惡意攻訐
  • 分享給朋友:
  • A-
  • A
  • A+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有媒體報導,吳東亮是「嘉浩股份有限公司」指派到台新金控擔任董事長,彭雪芬則是「嘉浩股份有限公司」指派到新勝公司擔任董事,新勝公司則獨資成立新柏公司,新勝及新柏共持有新光金3.006%股票,再由新柏公司指派魏寶生、吳東明及洪士琪與林敦仁等4人至新光金擔任董事,也就是說,吳東亮與彭雪芬夫婦早已透過「嘉浩股份有限公司」,實質同時控制台新金及新光金,明顯違反「金金分離」原則。對於市場屢屢點名違反「金金分離原則」,台新金控3日發布三點聲明駁斥,強調有關媒體報導影射之金金分離疑慮均非事實,勿再進行惡意攻訐及抹黑,以維金融市場應有之秩序。

台新金控表示, 金控公司負責人及關係人有關「金金分離」原則,法有明文規範,公司及負責人均恪遵法令執行相關事務。而相關媒體報導影射之金金分離疑慮,均非事實,台新金控與新光金控為二家獨立之金控公司,新光金控董事新柏公司之4席法人代表並非台新金控負責人之關係人,業由主管機關檢視確認無違反金金分離規定,且經媒體數次報導主管機關認定前揭事宜符合金金分離規定之看法。

台新金控也呼籲, 值此台新金控及新光金控合意併購進行之際,謹請各界自律,勿再進行惡意攻訐及抹黑,以維金融市場應有之秩序。事實上,銀行局長莊琇媛日前也曾表示,這部分應該是指新光金的大股東新柏公司,先前檢視過新光金董事結構,主要是大股東新柏派駐在新光金的四席董事;而新柏背後三家持股公司負責人是彭雪芬。莊琇媛強調,經檢視四席董事並非關係人,所以,「未違反金金分離規定」,銀行局也在2020年請新柏公司、吳東亮和彭雪芬簽了切結書,必須避免利益衝突問題。

讀者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