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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選「3+4」可請防疫假、有理賠?勞動部、金管會解答

生活中心/施郁韻報導

民眾自選「3+4」是否理賠,引發爭議。(圖/資料照)

▲民眾自選「3+4」是否理賠,引發爭議。(圖/資料照)

近期防疫險爭議延燒,由於「0+7」居家隔離新制於17日上路,引發民眾自選「3+4」是否理賠爭議,金管會對此表示:「只要有取得隔離通知書,保險公司就需理賠。」另外,若打滿3劑但仍選擇「3+4」,可以請防疫隔離假嗎?勞動部也回應了。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指出,雖然有提出「0+7新制」,但指揮中心原則仍是以「3+4」居家隔離政策為主,多數防疫險都有明確註明須符合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規定,現今確診者密切接觸者都有符合48條規定,因此還是給予理賠。如果是以「3+4」將會收到隔離單,有隔離單就要理賠,「沒有要不要看小黃卡的問題」。

產險業者認為,民眾自主選擇「3+4」隔離,屬於故意讓保險事故發生,為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將歸類為除外責任條款,決定雖然引發民眾反彈,但得依照契約來走。

除了防疫險的問題,自選「0+7」或「3+4」衍生的問題是,若是員工自選「3+4」後,是否適用防疫隔離假?勞動部表示,如果勞工有收到通知書就代表有被隔離的事實,仍適用防疫隔離假,雇主不得不准假,也不得強迫勞工改以其他假別處理,也不得刪減全勤獎金。

勞動部提到,若雇主要求打滿3劑的勞工一定要選擇「0+7」新制,必須經過勞資協調取得共識,若有問題可以請勞工局介入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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