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選居隔不能理賠?金管會:只要有隔離通知書就要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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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戴玉翔/台北報導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圖/翻攝自記者會)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圖/翻攝自記者會)

指揮中心宣布「0+7」上路,讓民眾擔憂領不到隔離理賠金,隨後指揮中心表示,民眾仍可選擇「3+4」隔離或自主防疫,而產險業做出因應,傳出未來非確診者若要申請隔離理賠,要加看小黃卡或接種疫苗紀錄,若已打滿第3劑,雖勾選「3+4居家隔離」且有收到隔離通知書,仍不予理賠。對此,金管會表態,「只要有取得隔離通知書,保險公司就需理賠。」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表示,雖然有提出「0+7新制」,但指揮中心原則仍是以「3+4」居家隔離政策為主,多數防疫險都有明確註明須符合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規定,現在確診者密切接觸者都有符合48條規定,「所以還是給予理賠」。

但產險業者卻認為,民眾自主選擇3+4隔離,屬於故意讓保險事故發生,為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就會歸類為除外責任條款。這樣的決定雖然會引發保戶反彈,甚至有可能產生對立衝突,但就是按照契約來走。

另外,有不少產險陸續通知保戶「重複投保件者」一律退件,對此,林志憲也指出,防疫保單是「定額保險」,沒有複保險的問題。也就是說,保險公司核保後,就是要依約履行理賠責任。但保險公司受理後,基於風險控管機制,可對被保險人條件作審核評估並接受核保,這點與複保險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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