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市府突襲「預售屋」!6案通通不合格 2案將依法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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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台北市政府攜手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內政部、財政部臺北國稅局等機關稽查預售屋,台北市地政局指出,9月16日、9月17日執行110年第2次預售屋聯合稽查,此次共稽查6案,不動產經紀業務查核部分,6建案均未符規定,其中一案因遭查獲所使用契約部分條文與本局核備契約不同套,且違反前揭應記載事項規定,將被逐戶開罰,另一案則因重要文件未指派經紀人簽章,亦將依法裁處。

▲北市府稽查6個建案,其中2案將被依法開罰。(圖/地政局提供)

此次稽查對象包括松山區「筑丰敦匯」、「敦仰」;中山區之「南京葒」、「序東騰」;大安區之「三創爵鼎」及萬華區之「萬大境」等6個建案;稽查重點為「預售屋實登」、「銷售資訊及買賣契約是否於銷售前申報備查」、「買賣定型化契約內容」、「建案所使用之購屋預約單(紅單)」等四大重點。

地政局指出,此次稽查結果「買賣定型化契約內容」,僅「筑丰敦匯」及「萬大境」建案完全符合規定。

其中一案遭查獲所使用契約部分條文與本局核備契約不同套,且違反前揭應記載事項規定,如銜接公用事業外管線之天然瓦斯配管管線費及相關費用,未約定由買賣雙方議定,直接敘明由買方負擔,已涉違反平均地權條例第81條之2第5項規定,將按戶(棟)數處新臺幣6萬~30萬元罰鍰。

另,某案所使用之買賣定型化契約存有不利消費者之條文,消保官已請業者限期改正,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不動產經紀業務查核部分,6建案均未符規定。其中某案重要文件未指派經紀人簽章,將逕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處以罰金3萬~15萬元罰緩。

其他建案違規情形多為未依規定辦理非常態營業處所備查或有經紀業營業員未全部辦理備查之情形,均已當場要求業者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將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處理。

最後,地政局呼籲,不動產開發業者應主動出示預售屋買買定型化契約備查結果,或契約自主檢查相關文件供消費者參考,且不得要求消費者應繳納預約金、定金或保留金後,方才提供買賣契約書供審閱,發揮自律精神共同為預售屋交易安全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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